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1. 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 研究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服务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
三、招生计划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计划招生人数 |
025 |
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研究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全日制 |
2(含推免生1人) |
|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全日制 |
3 |
合计 |
5 |
四、复试时间安排
暂定2024年4月8日(星期一)。
五、复试资格
(一)复试资格
1.复试专业分数线
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控制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2.复试资格名单
(1)一志愿复试名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即具备复试资格。
(2)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应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由学院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
(二)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面试平台。
七、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研究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8.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考生复试前需按照研究院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档,在开学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复核)。
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二)心理测试
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共70分),外语听说能力(30分)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总成绩计算
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获得,总成绩=(初试分数/5)*0.6+复试总成绩*0.4
八、录取工作
(一)研究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一般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英语听说能力总分一般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注:专项计划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2.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考生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6.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四)录取排名
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研究方向分别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当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时,按照国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进行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
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且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研究院拟录取信息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
监督电话: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m
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九、其他事项
(一)对于因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二)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三)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五)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六)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十、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赵老师,0797-8312730;
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研究院:郭老师,0797-831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