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复试程序,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工作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受理有关申诉等事宜。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舆论舆情跟踪处理等事宜。
三、招生计划
因招生计划暂未下达。2024年商学院会计专硕(非全日制)计划另行通知,接受调剂计划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发布为准。
四、复试资格
(一)一志愿考生
会计(非全日制)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A线(含单科和总分)。
(二)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应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学院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
2.对在同一时段,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优先、专业素养、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择优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优先接收工程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085、086),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可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我校择优确定专项计划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
4.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
(三)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素养、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工作人员应认真、严格地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树立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增强纪律意识,复试小组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线下独立评分。
(一)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批次 |
专业 |
内容及形式 |
时间 |
复试地点 |
一志愿上线考生 |
会计 (125300) 非全日制 |
综合面试 |
4月1日(周一) 16:00开始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主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
调剂考生 |
|
|
4月8日正式调剂系统开始后,具体时间待定 |
|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8)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按照学院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档,在开学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复核)。
以上材料,考生需在接受面试前1天(每个材料应按相应序号扫描PDF文件命名)以“姓名+考生编号+一志愿报考/调剂专业”文件名压缩打包发送到商学院研招办邮箱:jxlgsxyyzb@163.com。
(9)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2.心理测试
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综合复试前开展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共60分),外语听说能力(30分)及思想政治理论(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察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支撑材料。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关的外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是否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 试
①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线上考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分数为100分。
②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采取在综合面试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环节,以抽选必答题方式进行。
(三)总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以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以一定比例形式另外加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成绩计算 |
125300
|
会计
|
考生总成绩=(初试分数/3)*0.6+复试总成绩*0.4 |
六、录取工作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工作专家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稀土专项、少数民族骨干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低于5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总分普通计划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
2.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的专业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加试考试成绩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4.未达到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可依据本专业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中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且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学院拟录取信息。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
(七)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七、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及邮箱如下: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
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学院纪检:0791-83858018
八、工作要求
(一)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严禁考生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参加远程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四)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招办 黎老师
联系电话:15079928211/0791-83855790
E-mail:jxlgsxy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