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1.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名额:商学院 2人。
3.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无补考现象。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两学期排名及总排名均列专业年级前10%,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学业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并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
(5)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工作要求
1. 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初审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
2.复学学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第一学年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交换生、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评选国家奖学金。
3.各班级必须在辅导员、班主任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评选。
(三)工作安排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商学院国家国家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表》纸质稿一份、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电子材料:商学院国家国家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表
请各班于9月21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商学院304办公室黄老师处。电子材料于9月21日17:00前发至28640120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