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工部发来的《关于做好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工办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了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初评名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月29日-5月31日,如有异议,请向院学工办公室5118实名举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3576029752,联系人:黄老师。
商学院学工办
2023年5月29日
上一条:关于拟发展何茜等22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书 下一条:关于拟将邱康旭等11位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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