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对象、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严格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主体资格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现象,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两学期排名及总排名均列专业年级前3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学校认定的贫困生;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工作要求
1. 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初审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
2.复学学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第一学年不能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交换生、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各班级必须在辅导员、班主任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评选。
(三)工作安排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份、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
电子材料: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表
请各班于10月16日18::0-20: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5栋118办公室黄老师处。电子材料于17:00前发至141728653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