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江西理工大学商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商学院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24日 09:21  点击:[]


各班:

学校将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减免学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192021级本科学生。

二、减免金额、等级及人数

减免学费分三个等级,即一等:3000/人、二等:2000/人、三等:1000/人。

三、申请减免学费条件

1、被认定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刻苦,道德品质良好。

3、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

4、受到学校及学校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申请减免。

四、减免学费的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并提供本人的家庭经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1.建档立卡户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烈士证等复印件;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可提供当地政府或官方媒体相关新闻报道;

3.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的,可提供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等;

4.父(母)工作单位出具的年收入证明;

5.其他能够支撑和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学生应对填报资料和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做出承诺。

(二)班主任负责主持班级的学费减免工作

班主任负责主持班级的学费减免工作。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在审批意见处注明目前已经采取和落实的资助措施,并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确定学费减免名单报学院。

(三)学院初审

学院(学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进行初审,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通过审议的名单须在学院(学部)内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与公布

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申请条件审查相关材料,对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不予通过。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班主任必须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保证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特别关注原建档立卡学生。

2、本次学费减免是减免2022-2023学年的学费

3、各班《减免学费审批表》和证明材料请于52618-19点交至党员活动室,同时于下午5点半前将《汇总名单》电子稿发送至1330871044@qq.com

商学院学工办

2022524

上一条:关于做好商学院2022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拟将林征彪等26位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