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学校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我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参评对象、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国家助学金参评对象、资助标准
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4400元、3300元、2200元。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学校认定的贫困生;
(6)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程序
1.分配名额。学院根据学校下发国家助学金指标,按比例分配名额到各班,即各班名额 = 该班贫困认定人数/学院总贫困认定人数 * 国家助学金指标。
2.本人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贫困生本人向班级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交换生回原班级申请评定,转专业同学在现班级申请评定。
3. 班级评议。各班级设立评议小组,班主任为组长。经班级评议小组认定,在班级内部公示后提交名单至学院。
班主任必须全程现场参加班级评议小组认定,指导、监督评定过程。
4.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初审并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学院将上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三、材料要求及时间
电子文档10月26日下午5点半前电子版文档21级电子文档发送至1051463242@qq.com,20级发送至3386108428@qq.com,18、19级发送至1209827096@qq.com。邮件标题注明为:班级+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文档名称为班级+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10月26日晚上6点30-7点30统一收集纸质材料交至5栋党员活动室。
四、注意事项:
1.班主任必须召开班会,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助学金政策相关文件。班主任必须全程现场参加班级评议小组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评定。
2. 各班要把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镇贫困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凡是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镇贫困生,国家助学金应当按照最高档次给予相应资助。
3.其他事项详见《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如有疑问请于10月25日下班前联系黄老师,地址:宿舍5118,电话83858325。
商学院学工办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