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商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
为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
1、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及标准
凡属于国家正式计划招收入本校学习的普通本科学生均有资格参评奖学金。其等级、比例及标准如下:
等 级 |
比 例 |
学年金额标准 |
一等 |
3% |
2000元 |
二等 |
7% |
1000元 |
三等 |
12% |
600元 |
2、奖学金的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所在学院的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能圆满完成各门功课的学习任务,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早锻炼,体育成绩及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因生理缺陷,经批准除外)。
(5)能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按时注册报到(经学校批准缓缴或免缴者除外)。
3、此次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按《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执行(见《学生手册》2021版)。
4、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定等级、比例和条件实行,实行“三公开”:即评奖条件和评奖比例公开、成绩排名公开、推荐名单及奖励等级公开,并将会及时张榜公示。
二、注意事项
1.凡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处分期限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必修课或者专业选修课有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2.遇到任何问题,可联系学院学工办黄老师,办公地点宿舍5118,联系电话0791-83858325。
商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2020-2021第二学期商学院综合奖学金专业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