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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选拔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09月30日 16:38  点击:[]

商学院关于选拔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

我校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选拔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选拔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理工发〔2021〕56)和《关于做好选拔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我校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理工研字〔2021〕46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具体如下:

一、成立选拔工作小组及面试小组

1.选拔工作小组

 长:朱文兴、朱嵩

副组长:叶前林、陈小云、祝振兵

 员:何育林、刘雨辰、刘雅婷

 书:彭余

选拔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余兼任。

2.面试小组

选拔考核方式参照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总分以150分计。

具体面试人员另行通知)。

二、选拔生报名对象

我校应届全日制本科生(含应用科学学院本科生、职教本科生)。

三、选拔生应具备的条件

参照《江西理工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

凡本科入学满三年的我校学生,有意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选拔: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或已解除处分,身心健康;学风端正,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2.报考理工科类专业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排名在前50%;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排名在前40%。其中,以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录取的应届本科生按理工科专业排名前 30%、其他专业排名前 20%,可申请参加我校选拔。

3.申请学科专业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选拔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基础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基础成绩=标准分(前六个学期)+附加分

标准分=<申请人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所在专业课程平均绩点最高分>*100。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

附加分的计算办法采用《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理工发〔2021〕55 号)中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

五、面试

(一)面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研究生学习期间的个人想法与打算;在本科学习期间的业绩。

2.综合素质考核

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考核

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听懂日常相关的外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是否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商学院

六、工作进度安排

1)10月9日前,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向报考学院(学部)提交《江西理工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并提供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相关材料,请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并注明姓名、专业班级及联系方式,交商学院教务办公室综合实验楼A302刘老师处。

2)10月15日前,各学院(学部)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者组织选拔考核。

3)10月15日-10月20日,各学院(学部)将选拔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4)11月15日前,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学部)提交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并公布选拔生名单。

七、其他

(一)选拔生需签订入学诚信承诺书,正式录取后需按学校要求按时入学。未按要求入学或中途退学者,将其不诚信信息记录档案。

(二)以选拔方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当年该专业的复试资格分数要求后,则以选拔考核成绩作为复试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三)选拔通过的应届本科生(含以推免方式录取到我校),第一志愿方式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承诺书后方可享受相关待遇

(四)本细则由学院选拔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细则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江西理工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理工发〔2021〕56)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商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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