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理工发[2017]8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专业学习特点,制定商学院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接收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朱嵩
副组长:祝振兵 陈小云
成 员:岳中心 李锐 刘桂玲 李欣 王刚 刘雅婷
二、接收转专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与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接收转专业条件
1.只接受同级转专业学生;
2.除以上条件外,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理工发[2017]85号)所规定的申请转专业的资格。
四、接收转专业学生专业及名额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高考招生类别 |
接收人数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文、理 |
10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文、理 |
8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文、理 |
6 |
软件工程(会计学) |
工学 |
文、理 |
11 |
软件工程(金融学) |
工学 |
文、理 |
7 |
软件工程(电子商务) |
工学 |
文、理 |
4 |
五、遴选程序
1.学生申请。(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内容包括:转专业理由、个人情况介绍、家长意见及电话)500~1000字;(2)提交已获得学分的课程成绩单和本人绩点分在专业内排名;(3)所获奖励证明材料,如省级、校级竞赛奖励等。申请截止时间3月29日。
2.前一个学期综合绩点分进行排名,在学校限定的名额内择优录取。如出现成绩并列,按照是否获得省级或校级竞赛奖励等原则进行遴选。
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遴选学生名单,并按学校要求,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挂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4月6日-8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报教务处。
4.其他事项及要求执行《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理工发[2017]85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791-83858315
不影响学生转专业申请,疫情期间接受电子版申请,请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发至邮箱:1174353765@qq.com,刘老师收!
商学院
2020年3月6日
附:本科生转换专业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