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1届优秀毕业生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2020年12月7日—12月21日
三、
本科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团结同学,作风正派,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学年品德评语等级为优良,在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前六个学期的平均绩点列本专业班级的前30%,无不及格现象(截止参与评选时);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四级,艺术体育类和修读日语的学生不作要求)。
3.在校期间每学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表彰”(含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社团骨干奖),或者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专升本”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除满足评选条件第1、4、5小点的前提下,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大三学年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表彰”(含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社团骨干奖),或者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
(2)大三学年学业平均绩点列本专业班级的前30%。
(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四级,艺术体育类和修读日语的学生不作要求)。
专科生评选条件
1. 考试科目前六个学期总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8%,考查科目及格;
2.学生每学期品行修养测评必须在85分以上;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破格条件
(1)经学校研究认定,对弘扬社会正能量方面有突出贡献者或受到省、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公开表扬的毕业生可直接破格为优秀毕业生;
(2)经学校研究认定,毕业生未满足每学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的条件,但在未满足条件的学年有其他突出表现,如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可破格参评优秀毕业生。
五、评选程序与要求
1.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报所在学院研究,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班主任、辅导员及相关专业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一周;公示后各学院将确定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2.各班级在报送推荐名单时,应附优秀毕业生简要事迹材料及校级以上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3.各班在评选时,应严格审查学生的排名和获奖情况,坚决杜绝因审查不严格造成把不符合条件的同学上报推荐的情况。
4.相关纸质材料(个人事迹材料、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报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118段老师处,电子文档(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2545664637@qq.com。
附件一: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本科模板)
附件二: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专科模板)
商学院学工办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