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充分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我院将对部分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给予减免学费的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15(本科)、16、17级学生。
二、减免金额、等级及人数
1、减免学费原则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因学院资助经费有限,为保障学费减免各班级全覆盖,学费减免金额均为1000元/人。如家庭有特殊困难或变故,请提交申请,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可提高学费减免等级。
2、各班减免学费名额见附件。
三、申请减免学费条件
1.被认定为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刻苦,道德品质良好。
3.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
4.受到校区及以上纪律处分,以及院内通报批评的学生不得申请减免。
四、减免学费的申请及评审
1.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减免学费审批表》。
2.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学院审核,经学院公示无异后,将汇总名单报校区学工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各班必须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保证学院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本次学费减免是减免本学年的学费。
3.各班将学费减免个人申请纸质材料于4月3日18:30交学院学工办值班学生叶清娜处,电子汇总表发至邮箱:24503357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