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资格和条件
一、“灏天华粤奖学金”评选资格和条件
1.在校区学习的2014、2015、2016全日制本科学生(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会计专业);
2.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从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总成
绩名列专业前25%;
4.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
5. 上学年内未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且获得其他各
级各类社会奖学金总额未达到3000元者。
二、“灏天华粤助学金”评选资格和条件
1. 在校区学习的2014、2015、2016全日制本科学生(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会计专业);
2.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从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刻苦认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4.属于学校根据国家、省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审核认定的贫困生;
5. 上学年内未获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程序:
1.评选程序:通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后,由所在学院初审,经校区学工办审核并提交资助方审核后进行公示。
3、请各学院在5月25日前完成上报、公示、评审报告等相关材料情况。
学院 |
指标(奖/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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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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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学院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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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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