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理工发〔2019〕88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文兴、朱嵩
副组长:叶前林、陈小云、祝振兵
2.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文兴
副组长:叶前林
成 员:岳中心、李锐、杨丽、李欣、王刚、刘雅婷
秘书:彭余
推免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余兼任。
3.专家审核组成员名单
组长:朱文兴
成员:朱嵩、祝振兵、叶前林、刘元秀、刘宇、王刚
4.工作职责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a.负责审定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细则;
b.负责审定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c.负责审定学院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d.负责组织推免工作小组;
e.负责学院成立专家审核组并开展推免答辩工作;
f.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2)推免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a.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制订学院推免工作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确保推免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b.负责对推免工作人员的纪律、职责、业务培训。
c.负责审核推免生的资格。
d.负责专家审核组答辩过程的录影录像。
f.根据考生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拟推免名单。
g.公布拟推免名单结果。
(3)专家审核组工作职责
a.负责申请人的科研成果、专业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附加分的审核鉴定。
b.对存有疑义的业绩进行公开答辩审定。
c.根据公开答辩结果,提出是否采纳业绩认定意见。
二、推免条件
1.学校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学年所有课程(不含校级公选课)平均绩点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5%;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德评语良好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以推荐;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生毕业证书。
三、推免名额
本次推免名额为5名,分配如下:
专 业 |
正式推荐名额(人) |
候补名额(人) |
软件工程(会计、电商) |
2 |
1 |
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 |
3 |
1 |
合 计 |
5 |
2 |
注:推荐名额为暂定名额,具体名额等学校另行通知。如若增加推免名额,优先从候补入选者中依次产生。
四、推免成绩评定
推免生总成绩由课程平均绩点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1.总成绩 =课程标准分(前六个学期)+ 附加分
课程标准分=<推荐申请人课程平均绩点分/所在专业课程平均绩点最高分>*100。
2.课程(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平均绩点成绩计算方法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3.附加分计算办法:采用《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理工发〔2019〕88号)中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同时,结合今年学校推免政策要求,科研竞赛的附加分中的省级竞赛只将国家A类学科及以上竞赛的省级赛成绩纳入计算范围(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五、成绩公布
推免生总成绩由课程标准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下达的可接收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并进行公示。
六、推免生录取专业
推免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就读专业一致或相近,最终以个人申请书中的申报专业为准。
七、工作要求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本细则由商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解释。
九、监督及联系电话
商学院:0791-83859722
学校纪委:0797-8312698,E-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jxustyzb@163.com。
江西理工大学商学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