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2021 学年江⻄省政府研究⽣奖学⾦评选⼯作的通知》⽂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评定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评对象
学院2018 级、2019 级全⽇制硕⼠研究⽣,均不含⼈事关系或学籍档案未转到学校、有固定⼯资收⼊、定向、委培等研究⽣,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的研究⽣不参加当年度奖学⾦评审。已获2020年国家奖学⾦的研究⽣不再参评。
⼆、名额
根据研究⽣资助管理中⼼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2021 学年江⻄省政府研究⽣奖学⾦评选⼯作的通知》要求全校共计35 名资助名额,其中博⼠研究⽣1 名,硕⼠研究⽣ 34 名。其中经济管理学院与商学院共计5 个省政府研究⽣奖学⾦名额,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牵头商学院完成评选,全校江⻄省政府研究⽣奖学⾦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见附件1)。
三、评定办法
按照经济管理学部制定的《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奖学⾦及年度评价评定管理办法(试⾏)》(理⼯经管[2020]8 号)⽂件执⾏。
四、⼯作时间安排1.3 ⽉ 7 ⽇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上年度获批者可继续申请,但业绩不可重复使⽤)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版,提交纸质材料时请按材料顺序进⾏排序,电⼦材料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专业-序号.材料名称)到商学院研究⽣辅导员刘⾬⾠⽼师处(邮箱:1113763838@qq.com):
(1)申报材料清单表(附件 3);
(2)《江⻄省政府研究⽣奖学⾦申请审批表》(附件 4,原件⼀式四份,A4 纸正反双⾯打印;表中“申请理由”研究⽣应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含题⽬、期刊名(期刊级别)、⻚码及收录情况)等⽅⾯阐述,推荐意⻅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3)研究⽣成绩单(需经学院审核盖章);
(4)《江⻄理⼯⼤学研究⽣奖学⾦评分表》(附件 5);
(5)《江⻄省政府研究⽣奖学⾦业绩材料汇总表》(附件 6),原件⼀式三份;
(6)发表论⽂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封⾯、⽬录、论⽂全⽂,且需经本⼈签名,学院审核盖章,按业绩材料汇总表的顺序进⾏排序),有效业绩截⽌时间为2021 年 3 ⽉ 10 ⽇;所有参与⼈员必须
严格遵守《江⻄学⽣资助⼯作“⼗不准”》要求(附件 9)。
2.3 ⽉ 10 ⽇前,学院按分配的名额进⾏评审,评审时可视情况安排答辩环节,同时将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 个⼯作⽇。
3. 3 ⽉ 15 ⽇,将公示⽆异议的初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经济管理学部,并最终由学部上报学校研究⽣资助管理中⼼。
附件:1.江⻄省政府研究⽣奖学⾦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研究⽣奖学⾦在校综合表现评分表
3.申报材料清单表
4.江⻄省政府研究⽣奖学⾦申请审批表
5.江⻄理⼯⼤学研究⽣奖学⾦评分表
6.江⻄省政府研究⽣奖学⾦业绩材料汇总表
7.学院(学部)江⻄省政府研究⽣奖学⾦材料清单表
8.江⻄省政府研究⽣奖学⾦获奖学⽣汇总表
9.江⻄学⽣资助⼯作“⼗不准
商学院研究⽣教育办公室
2021 年 3 ⽉ 1 ⽇